隨嫁的婢女。漢.劉向《列女傳.卷五.節義周主忠妾》:「三日主父至,其妻曰:『吾為子勞,封酒相待。』使媵婢取酒而進之。」唐.元稹〈唐故朝議河南元君墓誌銘〉:「我先太君白府君貨女奴以足食,君泣曰:『太夫人專門戶,不宜乏使令。』取新婦氏媵婢以給貨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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