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上規定官員就職位高下所劃分的等級。分委任、薦任、簡任三種。[例]公務員的官等晉升,須經銓敘部審核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1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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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時官吏就職能的高下所劃分的等級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