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手指計算事物的數量。比喻數量很少。《三國志.卷十七.魏書.張郃傳》:「屈指計亮糧,不至十日。」《儒林外史》第十八回:「屈指六日之內,把三百多篇文章都批完了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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