善良守法的官吏。《史記.卷一三○.太吏公自序》:「奉法循理之吏,不伐功矜能,百姓無稱,亦無過行。作循吏列傳第五十九。」唐.張說〈奉和聖製賜崔日知往潞州應制〉詩:「明主徵循吏,何年下鳳皇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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