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「忘年之交」。見「忘年之交」條。01.唐.顏真卿〈尚書刑部侍郎贈尚書右僕射孫逖文公集序〉:「(孫逖)十五時、相國齊公崔日用試〈土火爐賦〉、公雅思遒麗、援翰立成、齊公駭之、約以忘年之契。」02.清.王士禛《池北偶談.卷一三.談藝三.李侍郎》:「六合李侍郎、字退菴、順治戊戌、己亥間、予在京師、辱忘年之契、論詩文一字不輕放過。」
參考詞語:「忘年之交」
此處所列為「忘年之交」之典故說明、提供參考。「忘年之交」是指兩人交往、忘記年紀的差距而成為好朋友。在晉朝張隱所寫的《文士傳》曾提到禰衡禰衡和孔融結交為好友時時候、禰衡未滿二十歲、孔融已五十歲了。正是因為孔融看重禰衡的人才、所以願意為忘年之交。後來「忘年之交」成為一個成語、用來指不拘年歲行輩而結交為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