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容情狀悽慘,令人不忍目睹。※語或出清.許奉恩《里乘.卷八.倪公春岩》。 △「傷心慘目」
01.清.許奉恩《里乘.卷八.倪公春岩》:「小人慘不忍睹,復一躍上屋,恨恨而返。至今思之,怒髮猶為上指也。」(源) 02.《洪秀全演義》第三五回:「前後受敵,不能得脫,有欲伏地請降的,都被身首分離,真是尸橫遍野,血流成河,尸首堆積,慘不忍睹。」
形容情狀悽慘,令人不忍目睹。
反義:賞心悅目
「慘不忍睹」這句成語是說情狀極為悽慘,令人不忍目睹。在清人許奉恩《里乘.卷八.倪公春岩》中可見。〈倪公春岩〉這則故事是寫:漁翁萬年輕因為賭輸錢,決定趁著天黑去前村某甲家行竊,剛好目睹某甲的妻子和一男子共謀害死某甲的經過。他看到某甲死狀悽慘,讓人不忍心再看,於是跳上屋頂,懷恨回家,自此覺得女子是天下最毒的人。另外「慘不忍睹」也可用在形容戰爭場面的殘忍血腥,如《洪秀全演義》第三五回:「前後受敵,不能得脫,有欲伏地請降的,都被身首分離,真是尸橫遍野,血流成河,尸首堆積,慘不忍睹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