責罰以示警戒。[例]公務員違法、失職時,都應受到懲戒。
[反]獎勵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1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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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拿以前的過失警戒自己。《漢書.卷一四.諸侯王表》:「漢興之初,海內新定,同姓寡少,懲戒亡秦孤立之敗,於是剖裂疆土。」
責罰以示警戒。如:「公務員違法、失職時,應受懲戒。」南朝梁.劉勰《文心雕龍.史傳》:「奸慝懲戒,實良史之直筆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