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夥、結伴。《喻世明言.卷一九.楊謙之客舫遇俠僧》:「你既與眾人打夥不便,就到我艙裡權住罷。」也作「打伙」。
行人在旅途中生火做飯或吃飯。《水滸傳》第三二回:「次日早起,打夥又行,兩個吃罷飯,又走了四五十里。」也作「打火」、「打伙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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