拆掉、去除。[例]在規勸無效後,工務局決定強行拆除違建。
[反]修建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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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拆毀、除去。如:「工務局決定強行拆除違建。」《清史稿.卷一二八.河渠志三》:「淮水歸海之路不暢,淮水歸海之路不暢,請於揚糧廳之八塔鋪、商家溝各斜挑一河,匯流入江,分減漲水,並拆除芒稻河東西閘,挑穵淤灘,可抵新闢一河之用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(臺華共同詞,無義項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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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 Iûⁿ Ún-giân(楊允言)教授提供資料予 ChhoeTaigi 計畫公開授權,使 Kemdict 得以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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