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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供


# 國語辭典簡編本

招供

  1. 承認罪狀。
    [例]嫌犯在良心的譴責下,終於坦白招供了。

#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
招供

  1. 承認罪狀。《元典章新集.刑部.偷盜》:「勾責得王葛四招供:先於至元二十七年竊盜分宜縣劉十一苧麻。」


# 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

招供

[四縣]
[海陸]
[大埔]
[饒平]
[詔安]
[南四縣]

動

  1. 承認犯罪的事實。

    嫌疑犯總算係良心發現,老實招供了。
    嫌犯總算是良心發現,老實招供了。

[對應華語] 招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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