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為尚在腹中的子女訂婚約。參見「指腹割衿」條。明.湯顯祖《牡丹亭》第五三齣:「我女已亡故三年。不說到納采下茶,便是指腹裁襟,一些沒有。何曾得有個女婿來?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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