捉奸必須當場捉到通姦的男女。《清平山堂話本.簡貼和尚》:「捉賊見贓,捉奸見雙,又無證佐,如何斷得他罪?」《金瓶梅詞話》第九回:「自古捉奸見雙,捉賊見贓,殺人見傷。你那哥哥屍首又沒了,又不曾捉得他奸;他今只憑這小廝口內言語,便問他殺人的公事,莫非公道忒偏向麼?」也作「捉奸捉雙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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