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管、管理。宋.吳自牧《夢粱錄.卷二.三月》:「佑聖觀侍奉香火,其觀係屬御前去處,內侍提舉觀中事務,當日降賜御香,修崇醮錄。」
提拔、提攜。唐.白居易〈姚侍御見過戲贈〉詩:「東臺御史多提舉,莫按金章繫布裘。」
職官名。宋代設立,專門主管特種事務。元明沿其制,清以內務府大臣擔任。清.李漁《十二樓.合影樓.第一回》:「姓管的由鄉貢起家,官至提舉之職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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