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制定的法律。《晉書.卷三○.刑法志》:「今制新律,宜都總事類,多其篇條。」唐.杜甫〈奉送郭中丞兼太僕卿充隴右節度使三十韻〉:「元帥調新律,前軍壓舊京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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