運動的物體每一小時所行經的距離。[例]高速公路的最低速限為時速60公里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運動的物體每一小時所經過的距離。如:「以時速六十公里計算,應該可以在一個小時內抵達三十公里外的村莊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(臺華共同詞,無義項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《台文華文線頂辭典》採 CC BY-SA 4.0 公開授權。
感謝 Iûⁿ Ún-giân(楊允言)教授提供資料予 ChhoeTaigi 計畫公開授權,使 Kemdict 得以利用。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