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嘴卻難於分辯。形容蒙受冤屈而無從申辯。元.李行道《灰闌記》第一折:「誰想到員外跟前,又說我與了姦夫,著我有口難分。」《紅樓夢》第三四回:「那薛蟠都因素日有這個名聲,其實這一次卻不是他幹的,被人生生的一口咬死是他,有口難分。」也作「有口難辨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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