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照我國兵役法規定,男子在19歲至36歲之間,接受軍事訓練,擔負保家衛國的責任。為國民應盡的義務之一。[例]他在服兵役期間,鍛鍊出強健的體魄。[△] 服役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1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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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依法律規定之年齡,公民服一定年限的役期,接受國家軍事訓練,為國家安全做準備。依中華民國相關法律規定,男子達一定年齡須履行服兵役的義務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