杖,指喪禮中所執的喪棒。期,指一年的服喪期。杖期指執喪棒服一年之喪。丈夫為妻子,嫡孫為祖母,皆應服杖期。但妻死時父母尚在,或娶妻時父母已歿,妻子不曾為翁姑服過喪者,則丈夫不為妻子服杖期。《幼學瓊林.卷三.疾病死喪類》:「孫承祖服,嫡孫杖期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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