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私意歪曲、破壞法律。[例]貪贓枉法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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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私意歪曲、破壞法律。《南史.卷七○.循吏傳.吉翰傳》:「未嘗枉法申恩,守宰由斯而震。」《五代史平話.周史.卷上》:「有葉仁魯者,周太祖舊時親吏也,做著萊州刺史,坐受枉法贓事,法當賜死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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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
以私害公,破壞法律。
食公家个人做毋得貪贓枉法。任公職的人不可以貪贓枉法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