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該文化原有的概念,去解釋從另一語言文化翻譯來的新觀念。格義源於早期佛教傳入漢地時,沙門用老、莊等外典比附解釋佛法。《高僧傳.卷四.高邑竺法雅》:「雅乃與康法朗等以經中事數,擬配外書為生解之例,謂之『格義』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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