腳鐐手銬。古代拘繫犯人的刑具,戴在腳上的稱為「桎」,戴在手上的稱為「梏」。後引申為束縛人的事物。[例]他過慣了閒雲野鶴,無拘無束的生活,視官場為桎梏,避之惟恐不及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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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腳鐐手銬。為古代的刑具,在足曰桎,在手曰梏,主要用來拘繫犯人。《後漢書.卷四一.鍾離意傳》:「意遂於道解徒桎梏,恣所欲過,與剋期俱至,無或違者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九:「既籓籬之已觸,總桎梏而自甘。」
束縛。《莊子.德充符》:「彼且蘄以諔詭幻怪之名聞,不知至人之以是為己桎梏邪!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