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棄本就末

ㄑㄧˋ ㄅㄣˇ ㄐㄧㄡˋ ㄇㄛˋ

猶「捨本逐末」。見「捨本逐末」條。01.晉.袁宏《後漢紀》卷一八引張衡〈陽嘉二年京師地震對策〉:「辛卯詔、以能宣章句奏案為限、雖有至孝、猶不應科、此棄本而就末。」 

辨識

參考詞語:「捨本逐末

典故說明

此處所列為「捨本逐末」之典故說明、提供參考。「捨本逐末」原作「舍本事末」。「舍本事末」之「」、原指農事。古時候以農立國、故以農業本業、以工、商為末業、所以「舍本事末」是指人民務農從事於工、商。《呂氏春秋.士容論.上農》一文、講的是當時的農業政策。力陳人民務農對國家的影響、直指人民從事農業就會因生產富足而不肯輕易遷徙。不務農而從事工、商、則農作物產量減少人民就會輕易遷徙、無心安居故土。且民捨本而事末、會變得好耍小聰明狡滑多詐、善於玩弄法律、顛倒是非。後來「捨本逐末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、且多借指不求事物的根本大端、只重視微末小節。另外據《戰國策.齊策四》載、齊國使者對於趙孝威太后見面先問齊國歲收、百姓安好、才問候齊王這件事、感到不滿。於是趙孝威太后回說:「苟無歲、何以有民?苟無民、何以有君?故有問舍本而問末者耶?」意思是:「如果沒有歲收、怎麼會有人民?沒有人民、怎麼會有國君?哪有捨去根本而問旁枝末節的道理呢?」是以人民為根本大端、君主為微末小節。

書證

  1. 晉.袁宏《後漢紀》卷一八引張衡〈陽嘉二年京師地震對策〉:「辛卯詔、以能宣章句奏案為限、雖有至孝、猶不應科、此棄本而就末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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