禍種、孽種。《董西廂》卷四:「薄情業種,咱兩個彼各當年。休休!定是前緣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一七:「這個業種,須留他在房裡不得了。」
受苦受罪的小兒女。含有憐愛的意思。元.楊顯之《酷寒亭》第二折:「可憐他親娘不幸先辭世,剛拋下一雙的業種無知。」元.李致遠《還牢末》第二折:「兀的不鬆了繩索也,這兩個小的,是誰家的業種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327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