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根本、源頭上清理整頓。比喻澈底改革以解決問題。語本《漢書.卷二三.刑法志》。 △「拔本塞源」
01.《晉書.卷三.武帝紀》:「思與天下式明王度,正本清源,於置胤樹嫡,非所先務。」 02.《文明小史》第四二回:「現在正本清源之法,第一先要禁掉這些書。」 03.《清史稿.卷一二四.食貨志五》:「今之言禁者,亦第補偏救弊,非能正本清源也。」 04.《清史稿.卷一五四.邦交志二》:「如能乘機利導,與英外部酌議洋藥進口、分年遞減專條,逐漸禁止,尤屬正本清源之計。」 05.清.錢泳《履園叢話.卷四.水學.水害》:「一旦治水,而欲正本清源,復其故道,怨者必多,未為民便也。」
比喻澈底改革以解決問題。
反義:捨本逐末
參考詞語:「塞源端本、敦本正源、正本澄源、清原正本、清源正本、澄源正本、端本正源、端本澄源」
「正本清源」原作「清原正本」。漢代的史學家班固,曾在《漢書》的〈刑法志〉中討論國家的刑法制度,認為當時的法律有許多不合宜的地方,處刑的輕重常拿捏不當,重者太重,死刑人數過多;輕者太輕,無法達到遏止的效果。在這種情況之下,無法遏止輕犯者作惡,官吏又每每以斬大盜建立威信,結果社會依然混亂。原因除了禮樂教養的缺乏外,就是刑法制定不當的後果。所以班固認為必須要從源頭開始清理、從根本開始整頓,也就是從檢討刑法制度做起,修改不當的法令,重新衡量罰則的輕重,才能使社會達到真正的安定,人民有安樂的生活。後來「正本清源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比喻澈底改革以解決問題。出現「正本清源」的書證如《晉書.卷三.武帝紀》:「思與天下式明王度,正本清源,於置胤樹嫡,非所先務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