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汜水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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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名
復回主流的支流。《爾雅.釋水》:「水決之澤為汧,決復入為汜。」晉.郭璞.注:「水出去復還。」
不流通的水。《爾雅.釋丘》:「窮瀆,汜。」晉.郭璞.注:「水無所通者。」
水涯、水邊。《楚辭.屈原.天問》:「出自湯谷,次于蒙汜。」漢.王逸.注:「汜,水涯也。」
參見「汜水」條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