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管理眾人之事的權力。相對於政權而言。分為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考試、監察五種。[例]國父在民權主義中主張劃分治權與政權,治權賦予政府,政權歸於人民。
[反]政權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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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政府管理眾人之事的權力。分為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考試、監察五種,為政府自身的權力,相對於政權而言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