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種提供承審法官對於特定法律問題,表示意見與作法的文書。主要可分兩種形式:一、法官在判決前可就案件中的某些法律問題,向有關單位請教,作為判決時的參考。二、當事人或其律師,向承審法官就有關法律上的爭議,提出法律見解文書。此種法律意見書主要是美國法律程序下的一種產物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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