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飯加水重煮或用開水、湯浸泡成較稀的米飯。宋.吳自牧《夢粱錄.卷二.諸州府得解士人赴省闈》:「其士人在貢院中,自有巡廊軍卒齎硯水、點心、泡飯、茶肉之屬貨賣。」也稱為「𣶐飯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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