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娼妓。《聊齋志異.卷四.辛十四娘》:「婢乃預往,偽作流妓。」清.徐珂《清稗類鈔.娼妓類.上海之妓》:「至光緒中葉之旅館,雖有流妓寄居營業,客可前往,然非居停主人所蓄之錢樹子也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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