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罪犯發放到偏遠地方。《隋書.卷三.煬帝紀上》:「開皇已來流配,悉放還鄉。」《宋史.卷一.太祖本紀一》:「貶降者敘復,流配者釋放。」也作「配流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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