樂曲名。中國東晉南北朝間(西元370~589),承襲漢、魏相和諸曲,吸收當時民間音樂發展而成的伎樂的總稱,亦名清商曲,隋唐時簡稱為「清樂」。主要用於官宦、巨賈宴飲、娛樂等場合,也用於宮廷元旦朝會、宴饗、祀神等活動。本漢魏以來中原舊調,因晉室播遷,流於江左。北魏南征,收採其音樂、伎人及江南吳歌、西曲等,總稱為「清商樂」。也稱為〈清商〉、〈清樂〉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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