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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火燒物。《說文解字.火部》:「焌,然火也。」清.段玉裁.注:「以火燒物曰然。」《周禮.春官.菙氏》:「凡卜,以明火爇燋,遂吹其焌契,以授卜師,遂役之。」漢.鄭玄.注:「焌,謂以契柱燋火而吹之也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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