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
身體傷殘。指視覺、聽覺、語言、肢體方面失能。今多作「廢」。《周禮.地官司徒.族師》:「辨其貴賤、老幼、廢疾可任者。」唐.賈公彥.疏:「癈疾,謂癈與人事疾病。」
久治不癒的疾病。《說文.疒部》:「癈,固病也。」宋.樓鑰〈范忠宣集原序〉:「公時在瞽癈風痺中,知上果用我,亦欲感激自奮而病不可為矣。」
動
廢棄。漢.王充《論衡.答佞》:「假令甲有高行奇知,名聲顯聞,將恐人君召問,扶而勝己,欲故癈不言,常騰譽之。」《冊府元龜.卷八六九.總錄部.博弈》:「或篤於好尚,遂成沉癖,癈事棄業,怠政墮官。」宋.汪應辰〈與朱元晦〉:「某承乏無補,重以目疾癈事,丐祠未獲,當再請也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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