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trl+K

搜尋方式

監護


監護

  1. 法律上指對未成年人及禁治產人盡監督保護之責,以確保其人身、財產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的安全。
    [例]她與丈夫離婚,經過多年的纏訟,終於取得監護子女的權利

監護

  1. 督察。《史記.卷五六.陳丞相世家》:「大王一日得楚之亡卒,未知其高下,而即與同載,反使監護軍長者!」《後漢書.卷一五.來歙傳》:「詔使留屯長安,悉監護諸將。」

  2. 法律上指對未成年人及禁治產人,盡監督保護之責,以確保其人身、財產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的安全。


監護

(臺華共同詞,無義項)

分類 法律

有提到「監護」的條目

首頁
搜尋
收藏
紀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