憾恨彼此相見太晚。《聊齋志異.卷一一.黃英》:「二人縱飲甚歡,相得恨晚。」也作「恨相知晚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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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義:相知恨晚
《成語典》版本編號:2020_202406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