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硃筆批點。古代亦特指由皇帝親自用硃筆批示的奏章。《醒世姻緣傳》第四七回:「牌上硃批:『如違限一日,縣差與原差各重責二十板革役。』」《紅樓夢》第一七、一八回:「點綴妥當,再無一些遺漏不當之處了,於是賈政方擇日題本。本上之日,奉硃批准奏:次年正月十五上元之日,恩准賈妃省親。」也作「朱批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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