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的縮稱。一種為安定私立學校教職員生活,促進私立學校健全發展,並增強社會福利的保險措施。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可享受生育、疾病、傷害等事故之醫療給付,及失能、死亡、養老、眷屬喪葬等事故之現金給付。民國六十九年八月開始實施。八十四年三月一日起醫療給付部分納入全民健康保險。已於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廢止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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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的縮稱。一種為安定私立學校教職員生活,促進私立學校健全發展,並增強社會福利的保險措施。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可享受生育、疾病、傷害等事故之醫療給付,及殘廢、死亡、養老、眷屬喪葬等事故之現金給付。民國六十九年八月開始實施。八十四年三月一日起,醫療給付部分納入全民健康保險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