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禮》的篇名。記載秋官司寇職掌刑法等諸事。
職官名。周代六官之一,以司寇為秋官,司刑罰。唐武后以刑部為秋官,旋復舊。後用來稱刑部。《周禮.秋官.司寇》:「乃立秋官司寇,使帥其屬而掌邦禁,以佐王刑邦國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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