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時代,秦、晉二國世代多互為婚嫁。後遂以秦晉代指婚姻關係。唐.蔣防《霍小玉傳》:「妙選高門,以諧秦晉。」元.王實甫《西廂記.第二本.第一折》:「倒陪家門,情願與英雄結婚姻,成秦晉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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