累進處遇主要是為了鼓勵監所內刑期一年以上的受刑人,促使他們悔改向上而設的一種區分標準。設有四級,表現良好的受刑人可依次漸進升級,享受較好的生活待遇,甚且可藉此依法縮短刑期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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