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受謫、流放的官員或罪犯加以組織、安置,以便管束。《大宋宣和遺事.利集》:「遂竄蔡京儋州編置,及其子孫三十三人,並編管遠惡州軍。」也稱為「編管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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