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對負責綜理一縣政務、法律等的官員的尊稱。[例]小人有冤,請縣太爺明鑒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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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令的俗稱。參見「縣令」條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