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衛生署為提升偏遠鄉村醫療保健服務水準,方便當地民眾就醫,於民國七十二年七月起逐年所設立的單位。除利用原有衛生所,充實醫療保健設備外,並由各地教學醫院支援醫師,開辦門診。簡稱為「群醫中心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