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股份有限公司制度下,公司所有權被分割成一定數量的等分,每一等分稱為「一股」,並以書面記錄之,該書面名為股票。而股票即代表持有者(股東)對該公司的所有權,稱為「股權」。
《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20230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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