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產生能量的物質。一般可分三類:(1) 已開發的能源,如水力、煤、石油、天然氣。(2) 已確定的能源,但未大量開發者,如地熱、沼氣。(3) 替代性能源,正在研究開發者,如太陽能、風能、潮汐能等。
《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20230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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