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時黜革生員,必先剝奪其功名與章服,稱為「褫革」。《聊齋志異.卷二.紅玉》:「生既褫革,屢受梏慘,卒無詞。」《儒林外史》第九回:「但查本人係廩生挨貢,不便追比,合詳請褫革,以便嚴比。」
革除。如:「褫革職務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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