動
學校或行政機關,一種對違規或犯錯人員的處分方式,主要在記載過失並公布周知,以示懲戒。
考試偷看人个會分學校記過處分。考試作弊會被學校記過處分。
對應華語:記過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