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經由確認後領回。[例]認領失物
法律名詞。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,視為婚生子女,其經生父撫育者,視為認領。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,無須認領。[例]法律規定,經生父撫育或認領之非婚生子女,因繼承而承受之權利及義務,亦與婚生子女同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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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法律上指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,視為婚生子女、其經生父撫育者,視為認領。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,無須認領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