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上指為達成既定的社會公益目標,依法律程序登記成立的非營利組織或團體。財團法人如未達其既定目的,或已完成目的而須解散時,其財產必須交與政府。[例]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[△] 財團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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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《民法》上法人的型態之一。設立財團法人時,應訂立捐助章程,訂明法人目的及所捐財產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