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錢財收買對方,使中斷婚姻關係。元.楊訥《西游記》第一五齣:「這老子見俺家貧,便來買休,悔這一樁親事。」
指花錢為妓女脫籍。元.關漢卿《救風塵》第二折:「咱這幾年來待嫁人心事有,聽的道誰揭債?誰買休?」
犯罪的人花錢活動,企圖脫罪。《醉醒石》第九回:「故凡遇有些痕跡的,這不消說是他口中食了。買休,則捱身打合;不買休,便首的首,證的證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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